
人民网记者提问。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
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 (记者丁亦鑫)“中西医并重”是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原则,新发布的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26年版)》是如何贯彻落实这一原则的?9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副司长马忠明回应了人民网记者这一问题。
马忠明表示,此次更新调整坚持将中西医并重原则贯穿遴选、评估、增补全过程,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中医药独特优势在基层临床充分发挥:
一是坚持中西药总体平衡,保障中药基础供给。新版目录中,中成药与化学药品、生物制品品种数量仍保持总体平衡,本次共调增中成药品种48种;同时,符合已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,按照规定继续作为基本药物纳入常态化管理;
二是聚焦中医药优势病种,强化临床需求导向。新增中成药品种除基本覆盖中医药临床全部分科外,重点向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的优势病种倾斜:新增心系用药5种、肺系用药4种、脑系用药4种、妇科用药4种、儿科专用药3种,有效覆盖了基层常见病、多发病的中医药诊疗需求;
三是重视民族医药特色,丰富中药品种结构。民族医药作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临床实践中发挥了独特作用。此次新增中成药品种专门纳入了藏药、蒙药、维药等多个少数民族药品品规,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的特色就医需求;
四是鼓励中药创新发展,纳入Ⅰ类新药品种。为落实国家鼓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,此次目录调整专门新增了符合条件的中药Ⅰ类新药,充分发挥了基本药物目录对中药创新研发的正向引导作用。(实习生刘子涵对此文亦有贡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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